杭州市青蓝计划申请
高新区(滨江)政策百事通
填报单位: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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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简称 |
杭州市青蓝计划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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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
(一)开办注册。
(二)创业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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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1、2011年6月1日以后,由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带领团队创办,在杭州市注册登记、纳税,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的科技型企业。
2、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以货币、无形资产等形式投资参股,股权比例在企业注册后1年内不低于20%,且企业使用的技术成果系自主研发,无知识产权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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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部门 |
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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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滨江区政府江南、江北办事大厅科技局、科创中心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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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江北办事大厅:88217810;江南办事大厅:87702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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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顾群 周牡 俞兼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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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hhtz.gov.cn
→网上办事大厅→科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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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青蓝企业”认定申请与创业启动资金项目申请同步进行,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式。
(一)已注册企业
1.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的“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栏(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进入“项目申报起草”中按要求填写并申报。
2.书面报送。完成网上申报后,打印材料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并报送至所在区、县(市)科技局。
3.网上和书面申报所需材料:
(1)《“青蓝企业”申请表》(附件1);
(2)《创业教师(专家)简介》(附件2);
(3)《企业商业计划书》(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
(5)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
以上材料提供为复印件的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教师(专家)本人签字,材料一式三份。已注册企业必须先经网上申报程序;如无网上申报,书面材料不予受理。
(二)拟注册企业
1.办理预认定。申请人在未完成企业注册前可预先到市科委办理青蓝企业预认定。申请办理《杭州市“青蓝企业”预认定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事指南详见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
(2)《“青蓝企业”申请表》;
(3)《创业教师(专家)简介》;
(4)申请人和创业教师专家本人身份证、工作证、职称(职务)证书、公司章程等原件和复印件。申请预认定材料一式三份,其中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由教师专家本人签字,并经工作人员核对原件。
2.书面申报。已办理预认定的拟注册企业申报“青蓝企业”认定和创业启动资金项目,须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报送至企业拟注册地所在区、县(市)科技局。书面申报所需材料:
(1)《“青蓝企业”申请表》;
(2)《创业教师(专家)简介》;
(3)《企业商业计划书》;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
(5)《杭州市“青蓝企业”预认定证明》;
(6)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7)承诺书。
以上材料提供为复印件的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教师(专家)本人签字,材料一式三份。拟注册企业未进行“青蓝企业”预认定的,书面材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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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新设立(新引进)企业成立满一年,按杭州市科委通知在6个月内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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