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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雏鹰计划申请

2013/9/25 15:17:23 杭州写字楼网 浏览: 【字体:
高新区(滨江)政策百事通

填报单位:区科技局


政策简称

杭州市雏鹰计划申请

政策内容

(一)加大科技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
  在“雏鹰计划”实施期间,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50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采用项目资助、投融资资助、奖励和其他政策支持等形式对列入“雏鹰计划”的企业(以下简称“雏鹰企业”)进行扶持。
  1.项目资助:“雏鹰企业”如未获得过种子资金资助,可申报市创业种子资金项目,按照《杭州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资助管理办法》(杭科技〔2003〕128号、杭财企一〔2003〕770号)择优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雏鹰企业”在培育期间获得创新基金等国家、省级项目资助的,按国家、省资助金额的50%予以配套资助,资助资金由市和区、县(市)共同承担。对区属(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企业,市财政按照资助总额的50%予以资助;对萧山、余杭区及各县(市)属企业,市财政按照资助总额的25%予以资助。
  2.投融资资助:“雏鹰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按照不超过实际贷款额银行基准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向“雏鹰企业”倾斜,对获风险投资的“雏鹰企业”,杭州高科技担保公司可根据其经营状况提供不超过投资额50%的信用担保。资助资金由市和区、县(市)共同承担。对区属(不含萧山、余杭区)企业,市财政按照资助总额的50%予以资助;对萧山、余杭区及各县(市)属企业,市财政按照资助总额的25%予以资助。
  3.评比奖励:根据企业的成长性、规模、市场占有率、创新能力等要素,对“雏鹰企业”进行评选,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经费用于“雏鹰企业”的评比奖励(评比奖励办法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另行制订下发)。对实现国内上市的“雏鹰企业”,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杭政〔2007〕7号),根据募集资金额给予50—100万元的奖励。
  4.其他政策支持:“在同等条件下,雏鹰企业”项目优先列入我市各项科技计划和产业扶持计划;择优推荐列入国家或省的其他各类计划;优先享受《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杭政〔2006〕5号)和10个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二)引入科技中介,加强创业指导。
  1.委托科技中介机构,积极帮助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为“雏鹰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包装、技术对接、人才招引等方面的中介服务;组织开展经营管理、技术开发、税收政策、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培训。
  2.结合孵化器、创业园建设等工作,为“雏鹰企业”配备创业导师,采取单个指导、会诊指导、授课指导、陪伴指导、咨询指导等形式,开展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等服务,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和发展环境;组织专利服务机构与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对接。
  3.对成长性较好的“雏鹰企业”,引导并鼓励其申报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并予以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三)拓宽投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
  1.优先向相关金融机构推荐“雏鹰企业”,放宽“雏鹰企业”的贷款额度;优先提供天使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基金宝”等政策性担保;对获得专业风险投资的企业,提供风险投资额50%以上的授信担保;鼓励市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各区(县、市)科技局、银行共同组建风险基金,实现政府对企业资助效应的最大化。
  2.优先向创投机构推荐“雏鹰企业”,引导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支持力度。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优先向“雏鹰企业”提供投融资洽谈、项目推荐、产权交易、上市辅导等服务,推动“雏鹰企业”与风险资本的对接。
  (四)做好信息服务,帮助开拓市场。
  1.鼓励“雏鹰企业”参加国际性展览展销活动,加强商标国际注册、申报国外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国外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进一步完善网络资源,建立网上科技型初创企业产品供需信息库,积极推动“雏鹰企业”发展电子商务。
  2.集中公开发布政府招标采购信息,鼓励“雏鹰企业”参与政府招标采购活动,为符合条件的“雏鹰企业”参与政府招标采购提供指导和服务,逐步提高政府采购“雏鹰企业”商品、服务的份额。
  3.举办适合“雏鹰企业”开拓市场的品牌展会,鼓励“雏鹰企业”积极参展,提高参展实际效果。

申报条件

1、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注册时间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生物医药企业可放宽2年)的杭州市企业; 

2、企业产品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知识产权清晰,在技术创新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上特色明显;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性,生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可行;市场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

3、企业实收资本原则上不高于1000万元(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等特殊产业可适当放宽);

4、企业设有研发部门,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研发经费账目明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受理人

部门

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地址

滨江区政府江南、江北办事大厅科技局、科创中心窗口

电话

江北办事大厅:88217810;江南办事大厅:87702465

联系人

顾群  周牡   俞兼备

网址

http://www.hhtz.gov.cn

→网上办事大厅→科技信息

申报材料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的“项目申报受理”栏(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进入“项目申报起草”中进行项目申报起草。(具体操作见网上申报指南)。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申请企业需递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

雏鹰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

⑵企业商业计划书(见附件3);

⑶公司章程;

⑷上年度财务报表;

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⑹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⑺承诺书(网上下载)。

以上资料提供为复印件的要求加盖公司印章,一式三份

申报时间

根据杭州市科委通知区科技局组织申报

文章关键字:高新创业政策,雏鹰计划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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