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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们还能吃什么?(2)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1/5/6 14:49:56
导读:“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近期食品安全恶性事件频频出现,监管缘何缺失?我们吃什么才能放心?

  “九龙治水式”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弊病再次被充分暴露。
  浙江大学食品安全与营养专家李铎教授认为,食品监管就像是“扶不起的阿斗”,“为何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主要原因在于对非法商人和渎职官员的处罚力度不够。”
  事实上,近年曝出的食品安全事件,监管部门就多是在媒体曝光后才开始介入调查。
  2008年爆发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当年3月,三鹿集团、有关部门就已陆续接到消费者反映,在前期长达四五个月的时间里,各级检测机构先后多次对三鹿奶粉进行检验,均未发现问题。直到被媒体曝光后,地方政府和企业才开始彻查。
  我国目前把很多财力、物力投入到最终检测的环节上,而在源头、过程控制方面的力量很薄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所长魏益民认为,这样的监管显得很被动,如果不能在过程中保证质量,最后检测出来残次品也是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打响餐桌保卫战

  面对日益多样与复杂的食品,消费者不可能都有专家一样的学识和专业检测设备,除了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来检验食品安全外,别无他法。
  我省一些专家认为,要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就必须在食品安全事故萌发阶段、在有毒食品流入市场之前发现并解决问题,这是食品安全的最重要屏障。
  然而,相关职能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在遇到问题时,经常明知故犯,或因利益冲突等原因而甘当“睁眼瞎”。要遏制这种现象发生,就必须以法律加以约束。
  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在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之外,还增加条款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强调,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在食品安全日益成为公众心病的当今,“食品安全渎职罪”的出台无疑会对相关职能部门疲软的监管加上一道“紧箍咒”,为百姓餐桌加一道保险。
  不过,保卫餐桌安全,最需要的还是社会合力。像近两年来,我省围绕问题乳粉清缴、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整治等重点,对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进行集中整顿,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着力构建“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两年整顿期间,全省共检查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17万家次,取缔无证照和吊销证照企业近两万家,涉及总货值1亿多元;取缔不符合条件奶站10家,对全省2852个奶牛养殖场户落实安全监管人;近25万家小食杂店、1889家小菜场全部按要求完成整顿规范工作,小餐饮卫生全面提升,规范率达99.04%。
  为让百姓吃得放心,我省还着力探索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和保障体系,首次在全省建立全过程、科学化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监测范围覆盖全省90%以上人口。去年,我省抽检食品的总体合格率达95.9%,全省没有发生食物中毒死亡病例,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如今,国家多个部门正在联合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整治风暴的迅速高效令人拍手称快,有如一股清风荡涤开黑色四月的阴霾,人们希望今后不再听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新化学名词。

关键词:食品安全,瘦肉精,染色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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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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