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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营改增”试点将于12月启动 将有95%纳税人税负下降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2/10/30 14:24:03
导读:  12月1日起,浙江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将正式启动。届时,全省将有14.7万户试点纳税人从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这是记者今天下午从浙江省“营改增”试点工作新闻发

  12月1日起,浙江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将正式启动。届时,全省将有14.7万户试点纳税人从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这是记者今天下午从浙江省“营改增”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日前,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征管信息系统修改调整、各类发票的印制入库以及国税系统内部师资培训等工作已基本完成。

  全省初步确定14.7万户试点纳税人,新启用2类11种通用普通发票票种

  截止目前,全省国税部门接收地税部门移交147023户试点纳税人(不含宁波,下同),其中单位纳税人60435户,个体工商户81253户,临时户及其他纳税人5335户。具体涉及交通运输业中的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
  浙江“营改增”试点基本延续“上海模式”,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的税率外,其余均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仍为3%。试点纳税人按照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由于此次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使用发票票样繁多,浙江省国税局决定将新启用2类11种通用普通发票票种,延用出租车机打发票、汽车客票等企业冠名发票票种,拓展部分原有票种的使用范围。
  截止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均已印制完成,并已送往各级国税机关验收入库。

  95%左右试点纳税人税负将下降或持平 对税负增加企业将给予扶助措施

  对于“营改增”,企业最关心的是:“我的税负减了没?”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财政厅罗石林副厅长介绍说,根据前期开展“营改增”试点模拟测算的结果来看,我省约95%左右的试点纳税人在“营改增”后税负会下降或持平。特别是原适用营业税5%税率的小规模纳税人,改革后,将适用增值税3%的征税率,税负下降幅度将达40%。
  同时,罗石林副厅长也指出,在改革过程中,小部分试点企业可能会出现税负短期内有所增加的现象。以交通运输行业为例,部分企业在试点初期由于购置或更新的固定资产较少,短期内就会出现增加的现象。对此,我省财政将对这些企业给予过渡性财政扶持,对确因改革增负的企业,可根据企业申请,待财税部门核实后,给予过渡性财政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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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改增”试点工作涉及的税收政策繁多,内容复杂,为了方便试点纳税人获取相关政策信息。浙江省国税局在门户网站开设了“营改增”试点工作专栏,编写了14万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办税指南》,整理编发浙江财税12366语音特服系统“营改增”知识库。
  此外,浙江省国税局还专门组织开展系统内税务干部的培训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县以上国税机关政策培训、技术运维、征管业务及12366专项培训等内部培训,共培训1100余名业务骨干,为后期开展试点纳税人培训辅导提供有力保障。
  据悉,从11月1日起,国税部门将对试点纳税人开展税种和发票核定,并开始发售发票,12月1日起将顺利开票,2013年1月1日正常纳税申报。

关键词:营改增,纳税人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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