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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不能注册商标 这道准入门槛好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2/3/2 18:25:28
导读:   就在上市的当口,乔丹体育受到了沉重的一击。    作为国内知名的体育用品生产商,乔丹体育在过去10多年间发展迅速,年销售额达到30多亿元。去年年底,乔丹体育成功通过发审委的审核,上市正处于紧锣密鼓地准备之中。

    就在上市的当口,乔丹体育受到了沉重的一击。
    作为国内知名的体育用品生产商,乔丹体育在过去10多年间发展迅速,年销售额达到30多亿元。去年年底,乔丹体育成功通过发审委的审核,上市正处于紧锣密鼓地准备之中。
    就在这个关键时期,美国著名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开始“发难”。近日,迈克尔·乔丹本人委托中国一家律师事务所对乔丹体育进行起诉。
    对此,乔丹体育在第一时间回应称,乔丹体育其人形商标及“qiaodan”等都在国家商标局正式注册,并且已经过了五年公告期。
    昨日,杭州市商标事务所总经理黄平,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皓来到本报《财经三人吧》演播室现场,为我们作了深度解读。

    5年追诉期已过
    飞人乔丹胜诉的希望不大

    吧主:最新的消息是,该案未获北京地方法院受理,诉讼可能会转至上海进行。但迈克尔·乔丹的法律顾问却表示,并没有收到任何法院拒绝受理此案的通知。那么,乔丹体育到底是否存在商标侵权?迈克尔·乔丹胜算有多大?
    黄平:我们暂且不揣测乔丹体育注册“乔丹”商标的初衷,就事论事,乔丹胜诉的希望并不大。乔丹体育注册商标至今已经12年了,迈克尔·乔丹期间从未提出过任何权利和主张。5年的追诉期已过。从法律层面上说,迈克尔·乔丹的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
    另外,在此案中乔丹只是姓,不具有特定性,不能明确与迈克尔·乔丹对应起来。
    王永皓:我查过相关资料,其实当初乔丹体育在注册商标之初,迈克尔·乔丹的签约公司耐克曾经提出过异议,但被商评委拒绝。商评委的理由是,乔丹只是姓,不具有特定性,不能明确与迈克尔·乔丹对应起来。
    我认为,商评委的这个理由有点站不住脚,因为在2000年的时候,迈克尔·乔丹已经是国际知名的篮球明星,在中国的知名度非常高。乔丹体育注册这一商标,难逃打擦边球之嫌。
    但这并非说,迈克尔·乔丹就能凭此赢得官司。我赞同黄总的观点,从我国的商标法来看,迈克尔·乔丹的胜诉希望不大。

    知识产权是柄“双刃剑”
    乔丹体育的业绩或受影响

    吧主:在中国内地,“林书豪”早被注册,“本·拉灯”照明器、“赵本衫”衬衫、“流得滑”修正液等名人谐音商标屡见不鲜,甚至有商标拍卖专场,表明商标抢注已经形成了产业,迈克尔·乔丹的遭遇不是第一个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当下,如何看待明星姓名被无偿抢注商标这一现象?企业如此傍名人、搭便车是否经营之道?
    黄平:现在国家对商标注册设置了更高的门槛,如自然人就不能注册商标,而必须是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的合法经营主体。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遏制商标抢注乱象的作用。
    不得不说,时下存在的商标抢注乱象,扰乱了市场秩序。不过,这些通过商标抢注来牟利的人,注定是一种短期行为。因为,一种产品能否得到市场的认可,主要是看产品质量如何、有没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而不是靠“傍名牌”或者抢注明星姓名、热点事件,能够达到长久的生存之道。
    王永皓:这反映了当下社会经济层面的一种浮躁心态。国内外的一些大企业,有哪一个是靠“傍名牌”发展起来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知识产权是一把双刃剑。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想要打开市场,为消费者所认可,必定是独立的品牌。无论乔丹体育最后胜诉还是败诉,注定是输家。此案之后,乔丹体育未来的业绩必将受到直接影响,而且该案对其品牌也将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对其进军海外市场也将是一个障碍。

    商标是企业之魂
    走捷径难以成就世界名牌

    吧主:纵观当下各种商标抢注行为,其根本目的就是“先卡位,再转让”。这是一种“商标捷径”的思维。一个无名企业的产品,是否可以通过抢注名人(或名牌)商标而一飞冲天,且永不坠落?“商标捷径”果然有如此神效吗?
    黄平: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与注册毫无争议的新商标,需要点滴浇灌缓慢成长相比,通过对名人(或名牌)商标的抢注,显然是一条看似风险极小而回报极高的捷径。
    但这种“商标捷径”只能令抢注企业收获短期之利,而难以此持续成就企业。以乔丹体育为例,公司虽然通过抢注乔丹中文商标,得以近乎无成本地借力迈克尔·乔丹进行推广,但是此案极可能令乔丹体育影响IPO之旅,而被戳破窗户纸的乔丹体育,其品牌美誉度会极速下落。
    王永皓:走“商标捷径”的企业,其虽然可以短期快速谋利,但却难能真正做强。而且在其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时,均会遭受到商标维权的狙击,不论其商标争论的官司最终如何,均会造成其累数年之基业一朝即会崩塌的结局。
    “商标捷径”虽可短期忽悠消费者,但却难以成就真正的名牌企业。对于一个名牌企业而言,其商标不仅是一个有形的图案,更饱含着企业本身的发展历程、追求理念和文化诉求,它是企业魂魄的主要标志之一。而对于投机走“商标捷径”者,其虽可以通过商标抢注(或变相),瞬间切换到有形的商标图案,但却难以真正移植到其魂魄。

关键词:品牌商标,乔丹体育,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案例,体育用品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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