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文二路、文三路整治期间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根据文二路、文三路综合整治工作进度以及道路交通实际状况,为确保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和后续施工期间交通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市“两口两线”及周边“城中村”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部分施工路段路口的交通组织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日至2008年4月30日止,文二路、文三路的莫干山路口至古翠路口段维持单向交通组织不变,机动车道为二至三车道,公交线路车仍实行单向通行;古翠路口至紫金港口路段,机动车实行双向四车道通行。
二、允许非机动车和行人借用两侧各一个已建成的机动车道双向通行。
三、施工路段中的下述路口同步调整管制措施:
1、文三路益乐路口恢复机动车由南向西、由北向东通行;
2、文二路益乐路口恢复机动车由南向西,由北向东通行;
3、文二路竞舟路口恢复机动车由南向西,由北向东通行;
4、文三路莫干山路口恢复机动车由北向西通行,老文三路恢复施工前交通组织措施;
5、文三路黄姑山路口恢复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
6、文三路学院路口恢复机动车由东向南通行,文二路学院路口恢复机动车由西向南通行,文一路学院路口恢复机动车由东向南、由西向南、由北向南通行;
7、学院路黄姑山路口恢复机动车由北向东,由南向西,由东向西、向南,由西向东、向北通行;
8、文二路通普路口继续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向东,由南向北、向西,由东向南,由西向北通行的管制措施;
9、文三路马塍路口继续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
10、其余路段(单行线路段除外)内,各机关、单位、学校、小区以及非信号控制路口禁止机动车左转。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依照施工区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