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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房地产等14个行业将被税务局重点关照
 日期:2006-12-13 10:26:27     来源:钱江晚报    编辑: 

  明年1月1日起,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必须进行自行申报,哪些行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最为集中?昨天,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下发了通知,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进行自行纳税申报作出了进一步明确,确定了14个行业为重点监控行业。

  根据浙江省地税局制订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实施方案,对于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化、烟草、民航、房地产、出版社、中介机构、体育俱乐部、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14大高收入行业相关人员进行特别申明,各级地税机关可以通过发布纳税公告、发手机短信等方式,将截止日期等自行申报的信息告知这些行业中可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这14个高收入者相对比较集中的行业中,集中了一些资源性行业和特殊性行业,也包括一些受到关注较多的高利润行业。同时,该方案也表示,其他企业负责人、投资者、承包人等高收入者也是税务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

  此外,《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实施方案表示,从本月20日起,各地税务部门必须将打印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摆放到纳税服务大厅,方便纳税人取用。对于高收入行业或高收入者较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主管地税机关还应通过扣缴义务人将申报表发放到纳税人手中。也就是说,不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有望在单位领取到相关申报表。

  不久前,北京率先出台了重点监控行业和重点监控纳税人,北京市税务部门发布统计称,北京市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达到25万人,而这25万人中的大部分都是工薪族。对于这一情况,不少纳税人纷纷质疑,目前年收入12万元的只能算是“普通高收入者”,不少人能达到这一申报条件,但对于一些收入渠道多、隐性收入多的高收入者来说,税务部门能不能加大监测力度将是让纳税自行申报更有效率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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