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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不全的房子不能出租
 日期:2005-7-29 11:07:26     来源:   编辑: 

   家住下城区的市民刘女士来电询问:去年在滨江区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房子已经到手,但产权证等三证还没有办出来,想想房子空在那里蛮可惜,每个月还要还1000多元的贷款。想把房子租出去,不知道没办好三证能不能出租?

    这段时间以来,杭州的房屋租赁市场颇为火爆,不少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都在找房子租,也有些人因房子暂时不能上市或其他原因,想通过租赁市场盘活手中的房源。但并不是什么房子都可以出租的,租到有问题的房源也很容易带来纠纷。记者就此请教了一些房产中介公司资深人士。

    据业内人士介绍,房屋租赁有相应的条件要求,并不是所有的产权人都能出租自己的房屋。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如果出租或承租了违规房源,都有可能因此而带来麻烦。具体而言,以下十类房源是不能出租的。

    一是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既违反了国家的相应法规,也让承租方埋下了不安全的隐患。二是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也就意味着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础。换言之,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三是未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不能出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的关系“前置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须持有关房产资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然后再出租才合法。四是未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再转租出去。有的人租来房子后,未到期因不想住了或其他原因,在没有征得原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私下将房屋转租给别人,这样做是不允许的,原承租人有可能会因侵权而被出租方起诉并被处罚款。五是属于违法建筑的不能租。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划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要罚款,还要限令其拆除。六是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人未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出租,因为这么做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人造成侵权。七是已抵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权人同意之前不得出租。这是因为已经抵的房屋,其所有权的行使在法规上已经受到限制,抵人出租前须征得抵权人的同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八是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出租;九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出租;十是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查封,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不能出租。另外,租用房管部门的公有住房或属于其他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房屋也不能出租。

    由此可知,刘女士想要出租这套房子,还是要等到拿到房产证并办理好相关出租手续后才合适。这样做既是对承租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以上内容仅供市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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