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进区开展博士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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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6 11:09:34
导读:博士经审核新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国家站、省级试点单位和分站)的,在站期间按每人10万元的经费标准给予科研资助;博士后期满出站后在区内工作并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安家补贴费10万元。
填报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政策简称 |
鼓励进区开展博士后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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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
博士经审核新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国家站、省级试点单位和分站)的,在站期间按每人10万元的经费标准给予科研资助;博士后期满出站后在区内工作并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安家补贴费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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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科研补贴:取得省人社厅进站介绍信,并通过博士后进站专家评审会答辩。安家费补贴:取得博士后证书,毕业出站并留在区内工作,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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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部门 |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
地址 |
区政府1129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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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7702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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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马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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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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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博士后进、出站审核材料、劳动合同、社保清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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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6月、12月 |
关键词:高新创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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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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