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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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6 10:39:26
导读: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百事通”信息表
填报单位: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政策编号:地税 85
政策简称 |
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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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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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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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部门 |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
地址 |
1、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2、文三路199号二楼地税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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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2366,88867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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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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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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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份。(2)省级或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境内技术转让时提供)。(3)省级或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复印件(向境外转让技术时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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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年度清缴结束前 |
关键词:高新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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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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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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