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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房产税优惠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6/1/6 10:32:57
导读: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填报单位: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政策编号:地税 77

政策简称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房产税优惠

政策内容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内容的企业。

受理人

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地址

1、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2、文三路199号二楼地税大厅

电话

12366,88867993

联系人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网址

申报材料

1)《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份。(2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4)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执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

申报期前备案。

关键词:高新税收政策,房产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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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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