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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孤老人员、烈属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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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6 10:20:02
导读:残疾、孤老人员、烈属的所得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个人所得税可相应减征。

填报单位: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政策编号:地税 10   

政策简称

残疾、孤老人员、烈属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政策内容

残疾、孤老人员、烈属的所得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个人所得税可相应减征。

申报条件

1)个人系属残疾、孤老人员或烈属,且其所得属于劳动所得的;(2)个人有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受理人

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地址

1、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2、文三路199号二楼地税大厅

电话

12366,88867993

联系人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网址

申报材料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个人身份证明及残疾、孤老、烈属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个人身份证明及自然灾害损失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申报时间

即报限办

关键词:高新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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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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