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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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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9/25 13:59:32
导读:“政策百事通”信息表 填报单位:区国税局                               政策编号:5 政策简称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政策内容 集成电路线宽小

“政策百事通”信息表

填报单位:区国税局                               政策编号:5

政策简称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政策内容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申报条件     国发〔2011〕4号、财税〔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9号


部门 杭州高新区(滨江)国税局
地址 滨江区长河街道红中园78号、文三路199号江北办事大厅
电话 86628610、28860893
联系人 办税服务厅服务窗口
网址 http://www.hzguoshui.gov.cn/
申报材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表》
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证书(认定文件)复印件
3、获利年度说明
1、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以及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2、研究开发费用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说明,以及境内研究开发费用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说明
3、集成电路制造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说明
4、投资额或生产线宽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报时间 取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证书(认定文件)之后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次年4月底前报送相关资料

 


 

关键词:高新区税收政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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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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