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业主来说,交物业管理费就是花钱买服务,那么如果服务质量有问题,可以不交物管费吗?在许多时候,业主们认为这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既然服务不到位,当然可以不付钱,然而,一些法律界人士却告诫,这看上去很“合理”的事情却并不合法。
最近,杭州一家物管公司将一位业主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该业主拖欠物管公司物管费达三年之久,连物管费加滞纳金总共达到了两万多元。
物管费缘何拖了三年都不交,被告王女士(化名)自然有她自己的道理,因为王女士楼上的住户野蛮装修,导致王女士家的天花板渗漏,“那家物管公司根本没有起到管理小区的责任,按理说这种事情物管公司是应该管的,但物管公司却没有去管,结果导致我成了受害者,所以我才会不交物管费的。”
王女士认为在这件事情上自己没有错,但律师却建议王女士,还是把拖欠的物管费和物管公司的诉讼费给交了,双方采用庭外和解的方式,因为如果真的对簿公堂,那么败诉的一定是王女士一方。
最近一段时间,许多律师事务所都接到了不少物管公司因为不交物管费而将业主告上法庭的情况,仅去年一年,浙联律师事务所就碰到十多起这样的事件,业主不交物管费都有各自的理由,其中有许多是物管公司在管理方面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
“但这并不能构成不交物管费的理由,如果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有问题,可以去投诉,如果违法,可以去法庭告物管公司,但业主一旦拖欠物管费,就构成了违约,就要被物管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事件回放
2003年的时候,王女士家所在的小区被新的物管公司接管,物管公司与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该物业管理合同经相关的区房管局批复并确认同意,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也报经区物价局备案。
在合同中还约定,如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等应缴费用,物管公司可从其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额的千分之三/日加收滞纳金。”
虽然签了合同,可王女士却没有交纳一分钱的物管费。物管公司多次以电话、信函的方式催讨,都被王女士拒绝。
王女士不交物管费的主要原因是,自己房子的天花板一直渗水,而一说起这件事情她有很多话要说:“这个房子的质量实在太差,当初开发商把房子造好以后,我们这一幢好几层楼的住户的房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渗漏的情况,我们跟物管公司反映,物管公司说这个事情得找开发商,后来好不容易开发商来了,帮我们这里的房屋整改了一下,但结果我还是不满意的,后来楼上的住户装修了一下,渗漏情况更加严重,我们这里房屋质量本来就很差,物管公司还允许楼上的住户这样‘野蛮装修’,这样一来,我们房子的天花板角落都发了霉,装修是要报到物管公司的,对于这样的装修物管公司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让我们住楼下的苦不堪言,一想起这个事,我就觉得气愤,凭什么我还要给这样不负责任的物管公司交物管费。”
三年下来,王女士总共拖欠物管公司物管费共5948元,再加上滞纳金1.5万元,物管公司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王女士交纳拖欠的物管费、滞纳金以及诉讼的取证、诉讼费等。物管公司的有关人士在谈到这一件事情的时候这样无奈地表示:“我们这个小区,现在交物管费的还不到60%,人人都有这个那个的理由拖欠物管费,像王女士说的这个事情根本是站不住脚的,我们是2003年才接管这个小区,而王女士说的楼上住户装修却发生在2001年,这笔账怎么能算到我们头上?”
物管公司也表示,现在到了对簿公堂物管公司也是不愿意看到的,“我们也希望能够长期管理一个楼盘,所以也不希望跟业主之间的关系搞得太僵,这样对谁都没好处,现在我们接手的几个楼盘都有这样的情况,业主因为种种理由不交物管费,有的业主甚至因为房子质量问题还把责任算到了我们头上。”
王女士咨询了律师,在得到胜诉无望的回复后,放弃了与物管公司对簿公堂的想法,最后双方协商,由王女士支付给物管公司拖欠三年的物管费五千多元以及物管公司的取证费和诉讼费,而物管公司则放弃了王女士三年时间拖欠的物管费滞纳金。
-律师点评
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 戴和平
就此事件来说,虽然王女士和物管公司都谈到了楼上业主野蛮装修,物管公司究竟该不该负责任一事,但此事件的关键不在这里,关键是:王女士没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哪怕物管公司在这件事情上负有全部责任,这依然不能构成王女士拒交物管费的理由,有句话叫“路是路,桥是桥”,在不交物管费这件事情上,王女士显然违反了当初与物管公司签订的合同。
当然,现在也确实存在着个别物管公司并没有承担起应尽的管理小区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首先,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管公司进行沟通,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责任就是在业主和物管公司之间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现在许多小区业主和物管公司之间势如水火,最关键的问题是业主委员会没有起到作用。
如果沟通未果,业主可以向管理部门投诉物管公司,像现在每个区建设局都有物业管理中心,这方面的情况如果相关管理部门能够出面,事情就比较好解决。业主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向有关新闻媒体披露相关情况。
当然,业主也可以考虑最后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向法庭状告物管公司,当然,这样做会牵扯到大量的财力和精力。
在这个问题上,最不可取的就是王女士这样的做法,因为物管公司的服务不到位而拒绝交物管费,这就是以违约的方式去对抗违约,既然接受了物管公司的服务,理所当然就应该交纳物管费,王女士以一种消极的情绪去对抗,这样越拖欠物管费就越拖越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