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文锦苑业主陈大姐昨天替主任打抱不平
解决小区停车难 真的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吗?
昨天上午,陈大姐致电85051890:“我是中大文锦苑的业主,我们的物管主任被消防部门罚了500块钱,是因为消防登高面被小区的车子占了。我觉得物管太委屈了,因为业主要把车子停上去,物管也没有办法。以前有张报纸也讨论过这个问题,说要管理好小区的停车问题,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现在为了这样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罚物管,物管主任是不是太委屈了,其实应该罚的是停车人,而不是物管。”
中大文锦苑的布告栏里
最近贴出了两张告示
中大文锦苑小区的布告栏里,最近贴了两张消防部门发出的告示书,这事惹得小区里的居民议论纷纷。
这两张告示,一张是对物业公司的警告,一张是对物管主任的处罚,陈大姐就是从这里得到的消息。
告示的内容很简单,就是小区的消防登高面被小区的车子占用了,消防部门认为这样严重妨碍了小区的消防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旦发生火灾,影响火灾扑救”,所以对责任单位耀江物业处以警告处分并责令改正,对小区物业主任进行了罚款500元的处罚。
罚款告示上的“登高面”
到底是啥意思呢
所谓的消防登高面,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
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文锦苑小区差不多每幢都有配套的消防登高面,几十平方米大小不等,均建在住宅楼底层一侧,上面铺有防滑地砖,看上去有点像花坛边的小空地。
每个登高面边上,都竖有一块牌子:消防登高面,请勿停车。
不过记者看到,就在牌子前,还是停满了车子。
八百住户七百小车
被罚的物管主任一肚子苦水
告示上提到的物管主任姓赵。
赵主任说:“这实在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小区现有住户800户,车也有700多辆,除去地下停车位,地面上的车位和车子的比例在1∶10左右,所以凡是稍微空一点的地方,业主就统统拿来停车。消防登高面,看着是块蛮好的空地,大家自然就停了上去,想管也管不牢。
说起停车,他有一肚子的苦水要吐:“我们和业主的关系平时也挺好的,可说起停车,总是没办法解决。为了在消防登高面停车的问题,我们把通知书都发到每个业主手里,保安也专门提醒业主不要停到那里去,可业主转了一圈没位置,最后还是会停到那里去,我们一不能锁车,二不能拖车,总不能找个保安24小时盯在那里吧,整个小区那么多登高面,我要配多少人啊。”
这么一来,消防部门检查时就发现了问题,作出处罚。
据说,这是该物业第一次因为停车占用登高面问题而被处罚。
得知有业主这么帮自己说话,赵主任也想借本报告诉大家:“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这笔罚款物业公司会补偿的,谢谢业主关心。但最实际的关心办法就是,大家能配合好物业的管理,共同解决好停车问题。”
几乎每个小区都有问题
消防部门罚也罚得无奈
业主陈大姐在和本报联系时,还提出一个建议,如果物管被罚了钱,应该叫停车占用登高面的车主来承担这笔损失。
物管赵主任说:“这不太现实。每天都有不同的车辆在停,我们该叫谁来承担呢?”
现在物业公司也不能强行禁止业主占用登高面,只能侧重于加强管理,把车主的车牌、住址、联系电话全部登记在案,这样,万一出现紧急情况,能确保在第一时间找到车主,把车开离。
西湖消防大队的相关负责人说:“小区里占用消防登高面的情况十分普遍,几乎每个小区都有这样的问题。一旦出现高层住宅火险,灭火工作难度就很大了。不过物业的确有难处,我们也是知道的。但管理是我们的责任,一旦发现,也只能处罚!?
杭州消防支队负责稽查的郑科长也很无奈,他说现在一般不主动上小区查消防通道的占用问题,因为这种情况太多太多了,他们也明白物业的难处,所以只有在有人举报的情况下才上门检查,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一定会有问题”。
杭州已有了先例
消防通道被占 物业负40%的责任
除了拱北永宁坊的火灾,早在去年1月29日,文三西路沁雅花园也发生因为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去年3月23日,业主将物管公司诉至西湖区法院。
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火灾的直接责任人是燃放烟花者,现无法查明其责任人,物管公司对此未尽到注意义务,管理不到位:消防通道堵塞,消防栓不出水,其虽非直接的侵权人,但导致救火时间被延误,火灾损失扩大,酌情确定物业公司承担40%赔偿责任。
这个事情文锦苑的物管公司表示也早已听说了,就这件事,他们还专门讨论过,不过最后也没得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小区现在是平安无事,一旦发生火灾,如果业主不能及时把车开走,延误了救火时机,他们也只能认了。
解决小区停车难
真的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吗
不光是文锦苑,现在杭城的大多数小区都面临着停车难问题,把消防登高面用来停车,对这种事,不少小区物管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危险的例子已经有了。火场无情,高层住宅若是遭遇火灾,人员逃生也是一个大问题。
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车子买回家了,总不能不让停吧?可消防安全又是关系到业主性命的大事,这事也不能不管吧?夹在中间的小区物业,真是两头为难。
消防部门说:
登高面被占用,很可能酿大祸啊
去年春节拱北小区火灾
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小区停车妨碍消防安全的事情,在去年年初时曾颇为引人关注。
春节时由于燃放烟花,导致拱北小区永宁坊13幢20楼2002室发生火灾。因大楼消防栓没有水,延误了最佳救火时机,火势迅速蔓延,2002室被烧了个精光,大火还殃及边上的2003室和2001室,以及楼上的2102室几户人家,造成4户人家至今无家可归,这让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问题成为各小区居民普遍关注的一个话题。
去年2月5日,杭州消防的新闻发言人在公布永宁坊火灾原因时指出,永宁坊的物业公司在消防管理上存在问题,其中一条就是因为消防通道和登高面被占用,耽误了不少灭火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