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新房钥匙正在装修的住户你知道吗,在装修期间,你家的物管费只能按70%计收。记者昨天从建设、房管、物价等有关部门证实了这一说法,而这也是王小姐在追讨一年前的一笔物管费时追出的一个“秘密”。
物管费应该这样缴
王小姐家住拱墅区湖墅嘉园。去年领到新房钥匙,当年5月开始装修。拿钥匙那天,物管公司向她预收了一年总共2000多元的物管费。
王小姐说,当时她从小区网站上得知,装修期间尚未入住,物管费只能按70%计收。为此她还咨询了物管公司,证实确有此规定,物管还告知可在第二年缴费时扣除多收的30%物管费。
今年1月,王小姐正式入住。最近,她又要缴物管费了,因此和物管商量那30%的物管费如何退还,谁知物管一口否认,声称根本没有70%收费之说。
王小姐说,她又拿不出相关的文件证明,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记者昨天咨询了拱墅区建设局物业管理科,有关负责人说,装修期间未入住,物管费按70%计收,一直都是这样规定的。只是许多业主不熟悉此项政策规定,所以不少物管公司也就将错就错。正确的做法是,业主拿到钥匙时,物管公司全额收取物管费,待下一次缴费时再扣除多收的30%。
垃圾清运费这样缴
而事实上,新房装修时稀里糊涂多缴费的情况,常常还不只“物管费”一项。
王小姐说,当初她拿钥匙时,物管公司向她收取了200元的垃圾清运费。
然而,令王小姐纳闷的是,她委托装修公司装修时,装修公司又向她收取了垃圾清运费。装修公司说,这笔数额同样为200元的“清运费”,是他们缴给物管的,理应由业主埋单。那么,物管公司岂不是收了两笔“垃圾清运费”。
对此,物管公司说,他们只收取一笔垃圾清运费,这笔费用要么由装修公司支付,要么由业主支付。多收的清运费可以退还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