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中国北、东、南的京沪深,既是中国的人才政策高地,也是最具活力资源的都市型城市,不论是北京的政治文化中心优势,还是上海的经济金融中心优势,以及后来勇于居上、敢于改革、勇于创新的深圳特区,三地的比较,一定会带给我们许多的言语不清和意犹未尽。
通过理性客观的比较,对我们创业者而言,在获得许多资讯的同时,还会产生许多启发,不同的创业者适合不同的创业环境,不同的产业技术适合不同的区域条件要素。对此,我们不敢涉足太深,但通过貌似表面化的比较,许多结论会油然而生、自然孕育。
自主创新、科教兴国、科技创业这些口号、概念,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还将以我们无法想象的重要性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们的主流,主宰我们的思维。通过比较,也希望给我们的区域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提供一些启示和启发,不论政府、机构还是创业者、企业家,站得高才能看得远,看得远才知晓方向,知晓方向而又能脚踏实地地务实勤政、服务创业,我们才会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进步和繁荣,一国如此,一地如此,创业者亦是。
近几年,京沪深三地的投融资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风险投资行业,北京的龙头老大地位已成昨日黄花,深圳一跃而出,其创投机构数量、资本总额均居全国榜首。上海则以高达73%的本地VC投资比例,证明其风投行业的活跃。
创业融资:困境与突围
创业融资是创业的关键环节,然而创业的前景充满变数,资金作为特殊的“易受损”的服务性产品,拥有者不肯轻易出手。因此,创业融资难已成为世界性的难题,从全球范围看,创业金融支持主要来自私人权益资本,包括自有资金、引入私人股权筹集资金等,在中国这种情况尤为显著。作为中国发达城市的代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的创投活动显得较为活跃,为当地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缓解了融资难的困境,同时也还有许多难题亟待解决。笔者试从风险投资、银行金融服务、政府基金、担保贷款、直接资本市场融资(上市)等方面,对三地的投融资环境进行分析,谨供创业者参考。
风险投资:同一难题的不同求解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是一种商业模式,简单讲就是投资公司寻找有潜力的成长型企业,投资并拥有这些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并在恰当的时候增值套现,所以把Venture Capital翻译成创业投资更合乎本意。
中国风险投资的整体状况未能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其一,由于国家缺乏关于设立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风险投资公司无法从市场融资,资金来源出现问题;其二,缺乏有效的风险退出渠道,在中国90%风险投资通过兼并收购或股本回购方式退出,10%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方式。国内风险投资活动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和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中国目前正在逐步形成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科技园和深圳高新区“三大创业高地”。在国内整体风险投资环境低迷的背景下,这三座城市的探索,无疑是寻求解题的努力。
我们可以根据一些统计数据,从整体上对三座城市的风险投资环境做一番比较。
根据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北京市的创业投资机构是全国省市中最多的。2001年全国创业投资机构有104家在北京投资,高出位居第二位的深圳30家。在投资金额上,2001年全国创业投资机构在北京的投资达到11.7亿元,高出位于第二位的深圳3亿元。但是到2004年深圳市创业投资公会会员大会公布数据显示,截止到2003年底,深圳共有注册登记的风险投资公司 187 家,比 2000 年增长了 410%;深圳地区共有实收创业资本总额 125 亿元,比 2000 年增长了 223%。深圳的创投机构数量和创投资本双双居全国第一,成为国内创业投资资本聚集力最强的地区。据科技部2004年创投报告显示,在对2003全年的投资进行统计后发现,曾经以风险投资最活跃区域自称的北京,屈居到第五位,不仅落在上海、深圳的后面,而且还被一些后来者追上。另外,2003年北京地区创投机构的外向型投资所占比例最高,达到62%(仅有38%的投资项目集中在本地),而在上海,这一比例仅为27%,也就是说,上海地区的本地VC投资本地项目的比例高达73%。这说明,北京的整体投资环境没有改观,甚至已经开始落后于其他省市地区,导致本地风险投资机构纷纷将注意力和资金投向北京之外。
2004年1月18日,海纳维盛远程医疗技术公司(创始人胡晖)被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威泰尔以180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一时引起轰动,被成为“胡晖现象”。其引人关注之处在于胡晖曾多次寻找投资机构合作,均遭拒绝,包括VC、创新基金,以及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在内,均未对其提供资金支持。这个现象凸现了北京的创业融资难题。
从北京自身角度看,其风险投资公司多有政府背景,跟不上市场实际运作速度;近年来中关村地区风险投资公司数量增长缓慢,资本进入缺乏热情;北京政府对风险投资支持力度不够,不如一些外地政府能提供优惠财税政策;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缺乏沟通和了解的平台等。以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为例,自2002年始,很少中小企业能获得创业投资。2003年有关方面决定设立中关村引导资金5000万元,按照5%~30%比例跟投VC投资项目,但目前为止,当初的设想未能如愿,包括成立定向投资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投资基金”,进展缓慢,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难以突破。这道难题,有人喻之为“中关村的哥德巴赫猜想”。
随着传统产业走完了短缺经济时代,选择高新技术项目进行投资已经成为闲置资金的一种选择,多年建设下的中关村聚集了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制度准备的长期性是中关村最重要的价值,因此,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完善的资本退出机制,风险投资或许将再度活跃于此。近年来,当地政府也做出了很多努力,以求解决这一难题。根据海淀区颁布实施的《关于支持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绿色行动”(2003年~2005年)纲要》,从2003年到2005年,在每年的中关村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中,都有1亿元用于支持“绿色行动”。中关村科技园区建立“企业投融资促进平台”,聚集各类投融资资源,为园区企业提供专业投融资服务、专业信息服务、政府专项政策服务和交流活动平台等,为打通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瓶颈做出努力。
上海市政府对待风险投资注重扶持,这体现在启动资金的提供和各种优惠政策上。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风险投资的形式主要是“社会资本、民间运作”,上海市的风险资本基本上是“政府出钱,市场化运作”。近几年来,上海已逐步建立起由产权交易、企业兼并、上市、资产重组等组成的股权转让机制,为风险投资资金多渠道进入和退出的良性循环创造了条件。自1998年推出鼓励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一系列政策以来,着眼于风险投资的培育与发展,强化对科技创新、风险投资的政策性支持,也开始打破一些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对风险投资设置的“禁区”,逐步放宽对投资商和投资公司的限制,积极吸纳外资,同时鼓励民间投资释放更大的能量。
成立于1992年的上海科技投资公司,由市政府出资5.5亿元,是上海市最早专业从事科技产业化风险投资的企业。1993年,科投公司联合9家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投资组建了上海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有市场前景的高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投资,至1999年底已形成了14亿元的高新技术产业规模。2003年6月,上海市政府由财政出资6亿元,用于风险投资,帮助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2004年6月,依托这6亿元资金,上海市成立了风险投资指导委员会,9月,又组建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采用委托基金管理形式,委托数家投资公司进行选项和项目管理。
上海市还通过成立技术产权交易所,并颁布《上海产权交易规则》、《上海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上海产权经纪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非上市公司产权交易的法规,形成和完善了产权交易市场,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育,在风险投资退出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
深圳是中国最早进行风险投资尝试的城市,1990年就成立全国第一家风险投资机构——南山创业投资基金,1993年开始对深圳创建风险投资体系进行理论探讨,1997年开始着手创建风险投资体系,近几年,其风险投资业取得了迅猛发展。深圳市政府鼓励国内外创业投资人才前来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并对外资进入做出了明确规定,鼓励企业、金融机构、个人、外商等各类投资者参与创投事业。从政府支持、优惠政策、法规建设等方面来看,深圳的风险投资起步较早,强调政府的保障职能,致力于创造一个有利于风险投资长远发展的公平的市场环境。
到目前,创投数量和规模都已跃居全国首位的深圳,已成为国内风险投资业最有活力的地区,一个包括资金市场、各层次的风险投资主体以及服务中介和监督中介、项目市场这些要素有机结合在内的风险投资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在国内投资机构的强力政府背景下,深圳已实现投资机构的多元化,政府的投资不到6%,其他绝大部分是个人投资和外企投资,随着关于风险投资的一系列法制法规的出台,其政府扶持在往法制化方向发展。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作为专门为创业投资服务的担保机构和自律组织,在推动和规范深圳的创投活动上起到了巨大作用。
在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上,成立最早的深圳产权交易所1997年的交易额就达22.5亿元,主要提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中介服务,代找买方或卖方,协助客户在出让形式(协议出让、拍卖、招标)、购买形式(出资购买、承担债务、吸收股份)、产权交割等方面作出正确决策。此外,深圳通过香港与境内外资本市场进行充分接触,并释放有关深圳产业发展的良好信息,以此吸引国外风险投资。
银行金融服务:破除悖论的努力
一方面银行现有资金寻找出路,一方面中小企业贷款无门,如此自相矛盾,看似悖论的问题,却因中小企业的还贷风险,以及现有贷款体系的弊端,显得难以突破。三座城市遇到的问题有类似,也有不同,站在现有基础上,当地政府根据自身不同特点进行了各自的尝试和努力,祈求破解难题,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问题的解决。
2005年2月7日,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地税局和人事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共16条),这被视为北京市将建设金融中心、大力吸引金融机构入驻的明确信号。而2001年前后,很多金融机构考察了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以及宽松的金融环境后,纷纷选择南迁上海和深圳。此次《意见》为金融机构提供了相当多的优惠,其内容包括对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对于金融机构在北京发展给予特殊支持政策,包括免收工商注册登记费、税收减免和购买、租用办公场地给予补贴和优惠;对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来京工作以及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照顾和便利等等。而之前北京市在市长王岐山“北京将大力发展金融业”的造势下,已经有诸多举动,例如通过举办北京国际金融论坛等规模空前的大型论坛来凝聚北京金融业的人气;通过撤销北京市金融工委而对市属金融机构和非市属金融机构做到同等对待等。
这些措施对金融机构落户北京产生吸引,而且北京原来的金融业发展就已相当强盛,以北京金融街为例,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工商银行总行、中国银行总行、建设银行总行、中国人保总公司等在内的数百家国内金融机构、知名企业皆落户于此。一边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一边是大把钞票囤积,然而二者的结合并不如想象中那么简单。
一项调查表明,中关村科技园区有6000多家处于创业期的中小企业,已获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企业只有近400家。按照现有贷款体系,银行需对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然后做资产抵押,根据抵押额度对企业进行贷款。但是作为科技企业,其实物资产非常少。这是全国科技企业的普遍难题,而不是中关村和北京的个案。特别是随着银根紧缩及利率提高,企业银行贷款愈显其艰难。2000年成立的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同行业中惟一一家享有诸如政策补贴等优惠政策的担保机构,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发生的担保代偿损失,将由信用担保机构用风险准备金抵补,不足部分,则由北京市财政在损失率范围内给予足够的资金补助。北京市丰台区政府筹资设立“担保资金”,由北京市丰台区技术创新与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管理,规模为3500万元人民币,1999年度到位1500万元人民币。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的推出,改善了科技企业的融资环境。目前担保公司的准入门槛已经放宽,审批程序也变得见解,北京现在已全面放开准入,仅采取备案制。
上海市一直致力于国际化金融中心的建设,上海目前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同业拆借市场、外汇交易市场、票据贴现市场、证券和保险市场,是国内外资金融机构最集中的地方,其金融人才和技术优势(包括信息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2002年5月28日,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服务促进金融机构来上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该《意见》共10条,包括设立“上海金融发展资金”,新设金融机构购买本市商品房的,给予税费方面的优惠,新设金融机构员工子女的入学升学,可视同本市居民享受同等政策,设立“上海金融机构服务中心”等。
虽然有上海聚集了大量国际国内资金,但中小企业贷款仍是难题。笔者在调查采访过程中,遇到的每个企业几乎都面临资金问题,从银行获取帮助由于门槛高、条件多,往往收效甚微。为了更好的改善中小企业的投融资环境,加强对科技创业企业的金融支持,近几年上海市也采取了措施:筹集了1.6亿的担保贷款,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强有力支持;市创业中心与上海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合作协议,开创了新的科技创业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平台,为中小企业的创业融资提供了真正的实惠。上海市的各类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则积极探索行业联手,相互支持,共同做大做好企业担保,为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
而作为特区的深圳则借助特殊政策以及毗邻香港的优势,特别是深交所成立后,由于有证券交易市场的支撑,深圳的经济实力迅猛上升,迅速崛起成为华南金融重镇。2003年3月1日,深圳市政府颁布《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该规定共18条,包括成立深圳市金融资产管理办公室和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设立“深圳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市政府设立金融创新奖;对于金融机构购置办公场所给予优惠;对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在租用住房、家属随迁、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等。
深圳市发挥市区财政拨款的科技三项经费对科研项目的支持作用,以及对企业自筹资金的引导作用,每年从三项费用中划出一定数额对当年的科技专项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予以贴息,凡在深圳注册并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请专项贷款,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可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另外,政府组建扶持高科技发展的服务公司和风险基金,通过贷款担保、贴息等支持高新技术项目。早在1994年即组建了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专门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民营科技企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对技术成熟、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高科技项目,还可以投资参股经营。
政府基金、民间资本及其他:各领风骚
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题的努力和手段层出不穷,在各种条件的制约下发挥各自有限的作用。在笔者平时采访及研究过程中发现,除风险投资、银行信贷之外,中小企业较多采用、同时收效较大的融资方式是申请政府基金、吸引民间资金进入等。在这些方面,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地政府,采取的多种推进措施,可谓各有千秋。
各省市地方政府,为了增强自己的竞争力,不断采取各种方式扶持科技含量高的产业或优势产业,为此各级政府相继设立了一些政府基金予以支持,北京市各科技园区、孵化中心通过积极指导,帮助科技企业申请政府基金,如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北京市政府还建立了高科技创业基金、科技成果推广基金、专利实施基金,建立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融资担保金、高新技术企业担保金、中小企业担保金,建立了银行专项信贷资金、银企专项协议等等,帮助企业融资。此外,各科技园区也设立基金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帮助,如中关村建立的“归国留学人员创业专项基金”,用于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创业,以及为全面提升园区技术创新水平和产业竞争能力,设立“中关村科技园区产业发展资金”。
据称,目前中关村的风险投资领域活跃着一支具有私募基金性质的队伍,他们往往以风险投资公司的名义出现。由于近几年股市的低迷,一些从证券公司出来的人对股市炒作失去兴趣,改做新的投行业务。这种基金主要吸引的是一些有钱或者有投资意向但不想付出精力的人。相比之下,他们的目标相对短期一些,就是选择一个有潜力的创业企业,孵化上市,然后套现。由于国家还不允许此类资金募集形式,加上其目标的短期性,这类民间资本对科技企业融资的影响似乎还未为可知。
上海市提出“科教兴市”、“走通华山天险一条路”的目标和口号,市政府对科技产业支持力度逐渐加大,政府设立各项基金对前景良好的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比如设立“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担保基金”,专门通过担保、投资等聚集手段支持本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解决贷款融资的担保基金。另外还有不同科技园区的各项基金,以张江高科技园区为例,企业可申请获得的政府扶持基金有“中科院、浦东新区高新技术种子基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专项基金”、“浦东新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专项基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业人才自助资金”等。
公司上市通过直接资本市场融资,募集社会资金,这几乎是所有中小企业追求的目标。深交所中小企业板的推出以来,其作用日渐显现。首先是拓展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服务空间,带动了风险投资,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中小企业板块已有40多家上市公司,其中创业资本为股东的有11家。此外,中小企业板还扩大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40家上市公司发行规模为10.36亿股,融资总额为96.70亿元,流通市值近130亿元,总市值近450亿元。
2003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确立了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放在首位的方针,在思路上则强调以“综合环境效应”替代“单一的、具体的、局部的优惠政策”,同年3月出台《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提出一“要把现有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二“把国内的中小科技企业吸引到深圳来”。创业板推出和政府举措的合流,不仅改善了深圳科技企业的融资状况,也极大完善了城市的整体创业环境。
京沪深三地政府均出台了一系列扶持高新技术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细致标明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特别针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做出了明文规定。具体采取的方式各有不同、各有千秋,但殊途同归的是:尽其所能扶持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
创业扶持政策:多种方式扶持“创业激情”
政府的创业政策是指激励创业的政策,包括对创业活动和成长企业的规定、就业的规定、环境和安全的规定、企业组织形式的规定、税收的规定等。政府政策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国家为鼓励科技企业发展,在政策上提供一系列优惠措施,以降低创业门槛和减少创业成本;各个地方政府为促进本地科技产业的发展,也会运用各种手段吸引创业者,扶持科技企业的发展。据上海社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最近公布的一份研究结果表明,影响创业者选择创业城市的重要因素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政策优惠程度。
北京市出台《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创业事业的发展。为了吸引留学人员归国创业,北京市人事局19号文件(又称“二十五条”),对海归创业工作做了若干规定,解决了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主要形式,留学人员的收入、子女受教育问题、户籍以及科研等方面的问题。规定留学人员开发、生产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时,可以申请市科委的产业资金,用人单位要为其提供专门的实验场所和设备以及经费资助,允许其在国内外选助手。对于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工作,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经有关部门认定,免征营业税;对于留学人员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工作取得的合法收入在依法纳税后,可全部购买外汇携带或汇出国(境)外。
为鼓励和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到中关村科技园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与留学人员归国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相配套,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设立“归国留学人员创业专项资金”,并出台了相关的《留学人员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
上海市政府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简称“十八条”)、《促进小企业发展的决定》、《促进张江高科技园区发展的若干规定》、《鼓励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规定》等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尤其是科技“十八条”,颁布于1998年6月,至今已进行三次修改,主要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被誉为从思想观念、政策导向、创业环境等方面破除了壁垒。这一政策实行7年来已达到很好效果,转化项目中,出现四个70%:70%的项目属于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70%的项目属国际先进,70%的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70%的项目在研制成功一年内顺利转化。
为鼓励大学生创业,上海市规定大学生创业可享受四项优惠政策:大学生创业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以及部分税费减免。同时设立了一个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需要的免费创业教育培训中心;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辖的“促进就业基金”专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担保贷款。
自90年代以来,深圳先后颁布了310多个有关高新技术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条例,其中许多有关知识产权的条例,均是在全国率先推出的。深圳市政府1998年颁布、1999年修订的《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新“22”条),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的进入,设立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自助资金,另外还以税收返还、税收减免等措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等予以支持。
三地政府虽然其采取的创业扶持政策、优惠政策不尽相同,但各地均出台政府文件,鼓励科技创业活动,为其创造宽松的创业政策环境;同时,从各自出台文件的具体性可以看到,促进创业事业的发展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支持,并且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北京、上海两大人才高地,其户口准入政策一向严格,但针对高新技术人才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措施,放宽户籍限制。深圳则以优惠政策吸引外地人才的进入,包括设立各种政府奖项。对待留学归国人才方面,三地各制定了不同政策予以优待。
人才政策:各尽所能招揽人才
新经济形势下,人才成为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特别是智力密集、知识密集的科技产业,人才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从地方政府、地方创业环境角度来讲,人才政策是极其关键的因素,直接决定创业企业的去留与否。科技行业的人才政策主要包括户籍管理、福利待遇、激励机制、权益保障等方面内容。
北京市规定企业所需录用非北京生源应届大学毕业生,优先纳入区人事局毕业生留京指标申请计划,每年区人事局应届毕业生留京指标的60%以上须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对企业的业务骨干有限办理进京户口。
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急需的外省市具有学士学位并且成绩突出者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以及携带科技成果来本市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的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用人单位可向所在地的区、县人事局申请;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内的企业,可向试验区管委会申请,由区、县人事局或试验区管委会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持证者在购房、子女入托或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在京工作满三年的,由用人单位推荐,市人事局批准后办理调京手续,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为了吸引留学人员归国创业,北京市人事局19号文件(又称“二十五条”),对海归创业工作做了若干规定,解决了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主要形式,留学人员的收入、子女受教育问题、户籍以及科研等方面的问题。规定留学人员开发、生产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时,可以申请市科委的产业资金,用人单位要为其提供专门的实验场所和设备以及经费资助,允许其在国内外选助手。
有“移民之城”之称的上海,计划在2005年成为亚洲人才高地,2015年建成国际人才高地。2002年上海推出《上海市居住证》,成为全国第一个实行居住证制度的省级区域,对外来人员实行新的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外来人才经过审核后领取到居住证,可以享受与上海市民同等的待遇,人才概念不再与职称、学历挂等号,而是形成一种大的人才观念。
上海市还对科技企业人才提供了诸多优惠政策,比如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所需人员在调干调工、毕业生分配、入户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根据最新修订的“十八条”政策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转化高新科技成果,从外省市引进大学以上学历且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其引进人员的配偶(含农业户口)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调、随迁来沪。海外留学人员来沪创办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生物技术企业,给予创业扶持。上海人才发展基金资助高新技术企业建立技术主管、信息主管岗位,并对其考核合格的优秀人才提供补贴,维护权益,增添申诉权。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转化科技成果,如在落实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遇到障碍时,可向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咨询和申诉。有关部门将合作保障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中,对人才安置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提供各种优惠条件吸引创业人才。有关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所需人员在调干调工、毕业生分配、入户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凡在高新技术企业任职两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劳动部门给予入户指标。调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技师以上职称的人员,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
对留学归国创业人员也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凡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所需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出国留学人员的配偶可以同时办理调入手续。出国留学人员在深圳工作的,其子女入园、中小学入学均享受深圳市户籍人口待遇。外事、公安部门优先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人员出国赴港澳申请。留学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回国人员正式调入后,可申请购置微利商品房,市住宅管理部门须在1年内给予解决。
在用人机制方面,经批准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不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不占所在单位岗位职数;对有突出成就的青年科技人员,可破格晋升技术职务,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人才奖励方面,由市政府出资设立“深圳市科技贡献奖(市长奖)”,对在我市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活动中有突出贡献、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科技人员,进行重奖。对于知识产权的职务发明人、设计人、作者以及主要实施者给予与其实际贡献相当的报酬和股权收益。专利权转让方或实施许可方,经专利管理部门核定,可从技术性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金额奖励有关人员,其中主要贡献人员所得奖励份额应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北京科技中介行业起步较早,发展到目前已颇具规模,拥有全国最大的科技咨询产业和技术供给市场;上海通过发起成立“长三角地区科技中介联盟”,与周边地区以及国外机构开展合作,并注重知识产权的规范化建设,建成了中国最大的技术交易中心市场;深圳市则利用社会力量发展科技中介行业,并通过集聚科技中介企业、成立同业公会,规范管理,其发展更为自律,更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中介服务:三地平分秋色
创业是一个资源整合的过程,创业的中介服务是资源优化配置的手段。对于科技企业来说,其中介服务带有行业的特殊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为科技创业者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促进创业活动的机构,旨在降低创业成本,减轻创业风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它主要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情报信息中心、知识产权事务中心、人才中介市场、技术产权交易机构等。应该说,不管北京、上海还是深圳,在这方面都做出了很多努力,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因此,虽然三地在规模、数量等方面存在差异,但结合本地特点如科技企业数量、发展状况等来看,三地政府的努力都是值得称道的。
目前北京地区科技中介机构大约有5000多家,从业人员10多万人,涉及技术、信息、法律、融资、会计等20多个领域。北京科技中介服务产生于80年代初,9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扩大和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崛起,科技中介服务加快了发展步伐。1996年以来,市政府相继出台了有关技术交易市场、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以及科技咨询等一系列扶持和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培育、组建了一批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目前全市以科技系统和中关村园区为主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如科技成果评估机构、技术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新技术推广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科技咨询机构等已初具规模。
科技咨询产业立足于科技型企业对信息的要求,对前沿、前沿科技产业现状的了解。北京科技咨询产业发展名列全国之首。目前科技系统有北京科技术经济信息联合服务台中心、北京决策咨询服务中心和科技文献服务中心等机构,近几年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科技咨询服务及开拓国际咨询市场方面,创造了引人注目的成绩。技术交易方面,北京市技术交易市场近几年发展快速,技术合同交易总金额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技术供给市场。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作为产业促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关村管委会推出多个服务平台,包括市场开拓支持平台,企业投融资促进平台、中介服务促进专项基金等等,全方位打造园区产业发展促进体系。2005年4月,丰台园留学人员创业园中介专项服务举行启动仪式,帮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留学生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转化,创业园启动了留学生服务直通车计划,把北京中关村留创园总部设立的专项资金,以全额补贴的方式,专门用于为丰台园的留学生企业集体聘请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包括工商登记注册代理在内的中介服务,让留学生企业免费享受到这三家公司提供的中介服务和专项优惠服务。进入丰台留创园的留学生企业,享受“终身”孵化服务。
2004年6月,长三角地区科技中介战略联盟在上海成立,通过整合长三角地区相关科技资源,协作共享,联盟提供科技评估、技术交易、创业孵化、科技咨询、风险投资、科技人才交流等中介服务,并联合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联合举办国内、国际大型科技展览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成立于2003年底的上海市联合产权交易所,2004年成交专利、商标、著作权、专有技术及各类无形资产和技术产权近千亿元,上海联交所已经成为我国最大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上海市政府宣布实施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国有、集体的产权应当进场交易,其中既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也包括国有、集体产权、外资产权和民资产权,是全方位进场。上海联交所负责人表示,进一步规范化的运作,为上海联交所发展成为国内规模最大、交易品种最多、交易方式最新、覆盖面最广的全国产权交易中心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4年4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和杨浦区政府、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总工会等单位发起成立上海知识产权园,提供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等各个环节的一条龙服务,并结合“知识杨浦”优势,探索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新机制、新模式;其发展目标是在3~5年内成为辐射长三角地区,创新能力领先、科技成果交易活跃、转化渠道通畅的知识成果生产和转化基地;10年后成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技术转移和技术孵化平台。
深圳的科技中介机构显得管理有序、规范化。深圳市是全国唯一试行由科技中介机构负责成果鉴定的城市,早在2001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开始试行,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科技成果鉴定的比例在70%以上,居国内各大城市之首,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实现职能转变,企业能够享受到由专业科技中介提供的更好服务,同时也推动了深圳市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与国际接轨。
深圳还成立了香密湖科技中介一条街,吸引了百余家科技中介企业入驻,旨在聚拢、扶持和规范化发展深圳市科技中介服务业,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另外,成立于2004年10月的深圳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是科技中介机构的行业自律组织,通过落实政府对科技中介机构扶持政策与监管措施,制定科技中介机构自律守则,建立科技中介信用体系和公共信息平台,以及科技项目或企业评估体系。同业公会的成立,一方面可以沟通企业、中介与政府的联系,形成行业自律,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对行业进行监管,扶持龙头中介机构,发挥其带动作用,把科技中介产业做大做强。
北京市政府将孵化器建设放到城市发展的战略位置,其企业孵化器以规模著称,数量居全国首位;上海孵化器建设日渐走向国际化,是国际孵化器试点单位之一,为企业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国际竞争力创造了良好条件;深圳市政府通过开展合作,引进外部力量参与孵化器建设,实现孵化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并逐步走向企业化运作。
孵化器篇:因地制宜的多元化建设
孵化器的作用是在政府支持下为创业者提供创业环境,为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创造条件,其功能包括为创业者提供低价场地,提供企业注册、评估、法律咨询、创业指导等全方位服务,帮助企业运作风险投资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其创业初期,可以通过孵化器的有利设施和条件实现自己的孵化和成长,政府为扶持国内企业的发展,为创业提供服务、支持和帮助,也注重孵化器的建设,因此,一个城市孵化器体系的完善、先进、有效与否,是衡量该城市创业政策环境的一个重要指标。
北京是国内企业孵化器最多的城市,市政府将孵化器建设放到战略位置。1999年北京市实行“248首都重大创新工程”,作为构建首都知识经济框架的重大举措,最先启动的就是“首都创业孵化体系”的建设,它由各类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投资机构组成,其目的是为创业者提供一个优化的局部环境,促进初创阶段的小企业迅速增长,目标到2005年,初步建成以综合孵化器、专业技术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为核心,其他类型孵化器共同发展的创业孵化体系,孵化器的总数达到100家等。几年来,该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孵化器的数量及其在孵企业的总体规模快速增长,其种类与运作形式呈现多样化,在与其他前,首都创业孵化体系逐渐呈现出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专业性产业化基地等链式衔接、社会资源的结合上也做了许多新的探索,孵化器成为北京发展高科技产业的重要措施。目彼此环套的系统状态,这些大模块周围还散布着各种配套的中介服务性机构,弥补充实着首都创业孵化体系。
此项体系建设,政府予以了诸多支持,比如北京市政府将创业孵化体系建设纳入“二四八首都重大创新工程”,批准实施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十五发展纲要”,出台了“关于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对孵化器事业进行宏观指导与政策扶持。在资金支持上,近几年市科委累计在孵化器建设上的投资达6000万元,在大学科技园建设上投资近2000万元,在产业化基地上也有很大投入;区县政府和高新区共投入资金近4亿元;相关委办局在孵化器的注册登记、税收、人才引进、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协助。这些措施有力的推动了北京市的孵化器建设,为入孵企业创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自1988年创建第一家孵化器开始,上海孵化器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目前上海孵化器网络成员单位31家。上海孵化器的快速发展已经为国际合作的开展积累了较为雄厚的物质和技术基础,在信息、生物、环保等高科技领域形成了一批具有的较高技术含量的技术项目储备,培育了一大批初具规模和技术实力、能够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为推进孵化器国际化而组建的上海国际企业孵化器于1997年成立,它是经联合国计划开发署和科技部共同认定的全国八家国际企业孵化器试点单位之一,目前已经发展为“一器六基地”,在国际合作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上海的孵化器建设的特点是重视各种资源的整合,如通过与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在孵企业与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关系;孵化器建设与各区特色产业相结合;引导和鼓励区政府、大学、上市公司、房地产公司、民营企业等参与投资,使孵化器投资主体多元化。这些尝试使上海市的孵化器富有活力,对促进在孵企业的顺利毕业,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创造了优质环境。
深圳市作为市场经济发达的南方城市,在孵化器建设上,政府却进行了大量的前期投入,比如深圳虚拟大学园、龙岗创业园,政府投入数亿资金,进行完善的孵化器平台建设。经深圳市创业中心认定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市财政给予专项建设费300万元。深圳市政府还对在孵企业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如针对高科技企业的三项支持资金:研发资金、中试资金、产业化资金。财政对孵化器虽然没有返税奖励政策,但对在孵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如不分年限减免一半所得税。
深圳市孵化器注重引进外部力量的参与,如南山区的深港产学研基地,由深圳市政府、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三方投资创建,是官、产、学、研、资相结合的实体。成立于2000年、由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和深港产学研基地合资兴办的深圳市北大港科招商创业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完全按照企业化机制运作的专业孵化器管理公司。政府强力的资金支持,以及引入多种经济成分、实行企业化运作,深圳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取得的成绩日渐令人瞩目。
战战兢兢的风投和嗷嗷待哺的要求
撰文/本刊研究部
在考察和比较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创业政策环境之时,笔者发现,不管是创业扶持政策、人才政策,还是中介服务平台和孵化器的建设,三地均做出了巨大努力,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唯独在创业投资方面,政府似乎很难大有作为,或者说,政府的努力较难取得预期效果,中国的风险投资活动,还处于战战兢兢、一步一个脚印的探索当中。
从投融资的几种方式来看,例如风险投资、银行信贷、政府基金、上市融资等当中,应该说风险投资、股票上市是最为市场化的融资方式,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比如风险投资,不管北京、上海还是深圳,都有强力政府背景的支持,尤其是在它的发展初期。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地营造良好创业环境的努力,同时也可以发现,完全依靠市场化的运作,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面临很多难题。因此,在现阶段政府对风险投资的政策支持仍然不可缺席。
风险退出渠道和国家关于风险投资的法律支持的缺失,是影响目前中国风险投资业的两个主要问题。从三地情况看,解决前者主要是成立产权交易所,以及颁布相关规则和实施办法等,为风险投资退出提供制度保障。国家虽然没有出台专门针对风险投资的法律支持,但三地政府都以文件、纲要的形式对风险投资有所规定,同时还有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使政府扶持往法制化方向发展。按照经济学家成思危的观点,对风险投资的法律支持应该包括:法律的保护,包括对投资者财产保护和创新者知识产权的保护;政府的资助和贴息;担保;对风险投资税收的减免;提供风险投资退出的渠道。
2005年举行的“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传来佳音:2004年中国创投业年度投资达到12.69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28%。在此次论坛上,60多位海内外政府高官及业界知名人士登台演讲,另外还有来自美国、欧洲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多为风险投资家、700多名与会代表,分析风险投资的发展趋势,探讨行业热点,阐述政策新动向等。这似乎是冰消水暖、创投行业走向复苏的一个兆头。然结果如何,还需要我们拭目以待。至少今天中国的情况是,风投机构战战兢兢地寻找投资项目,不敢轻易出资出手,而另一方面,多少科技型中小企业囊中羞涩,面临资金缺口的难题正嗷嗷待哺。这个问题的解决不是政府或企业单方面能做到的,需要各方面携手合作,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