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疏忽 买房不成反成被告
一个教训 合同一定要写清楚
签了购房合同后,由于约定不明确而最终难以成交。房子没买成不说,还被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这让黄女士觉得好冤。
买房不成反被中介告
今年7月,黄女士通过杭州互动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下属的“住商不动产”庆春东路分店的居间介绍,看中了一套房子。7月31日,她和房东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附带一份补充协议),并同时和房东及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居间合同。
“这套房子是房改房,三证齐全,但房子的车库只有使用证。在房屋转让合同里虽然没有提及车库,但在补充协议里指出,卖方应将车库移交给买方。签完合同的当天,我就发现补充协议里关于车库的移交说法不够明确,没有写清车库使用证也要更名给我。因为担心不写清楚将来会有纠纷,我当天就要求中介在补充协议上增加条款,他们当时说好的,后来却迟迟没消息,事情就这样拖了下来。”
由于车库使用证更名一事没有明确说法,黄女士有所顾虑,便和房东协商解除合同事宜。9月27日,黄女士接到法院传票。原来,杭州互动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因为没收到中介咨询服务费,将她告上了法庭。
一万多中介费谁埋单
在黄女士提供的居间合同中,记者看到其中规定:“丙方应收取咨询服务费:甲方为6130元,乙方为6130元,均由乙方(黄女士)承担,并在本合同签订完毕同时一次性收取。”
“由于我不认可原来签订的补充协议,房子买卖无法成交,才没支付这12260元中介费。我觉得这件事中介没起到积极的作用,才导致这样的结果。房子我已经不想买了,耽误了这么多时间,还要承担这么高的中介费,是不是太不合理了。”黄女士说。
杭州互动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既然双方签订了合同,就要履行,现在黄女士不肯承担中介服务费,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了。
合同条款明晰很重要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钱律师指出,首先,房屋买卖合同和中介居间协议均在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签定的,从合同有效性角度出发,属真实有效,故合同签订方均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从履行合同义务角度来说,中介公司已经履行了相关中介咨询的服务,所以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中介费。
其次,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也同样存在履行合同的义务,即买方依约支付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及相关设施。本房屋买卖合同中虽然有补充协议,但是对于车库的约定仍不明确,这也直接导致了买方对履行本合同的顾虑。因此,建议买方在成为居间协议被告的同时,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将房屋及相关设施按照合同约定转让给自己,尽可能挽回一些损失。
“黄女士现在成了被告,如果协调不成的话,则要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如果能够证明中介的服务有不到位或不合理的地方,则可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钱律师提醒大家,房屋买卖出问题的条款主要集中在何时过户、何时交付以及车库的使用权转让等直接关系到房屋转让行为是否成功的方面。因此,购买人在达成购买协议前,最好仔细斟酌房产及相关设施的条款,或向相关专业人士咨询。只有在达成反映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后,如果出现争议,买方的相关权益才能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