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滨江(高新)、萧山、余杭八城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管委会
二、考核指标
1.楼宇个数(个),权重系数25%。
2.楼宇经济税收(万元),权重系数30%。
3.楼宇经济税收增长率(%),权重系数25%。
4.楼宇个数增量,权重系数20%。
三、计分办法
第一步,将各城区同一考核指标值的增量由大到小排列,按权重比重加权计算,最大的计100分,最小的计50分;
第二步,求单位分值,即最大值减最小值的差除50;
第三步,计算最大值与最小值以外城区的分值,即中间数值减最小值的差乘单位分值加50;
第四步,将各单项考核指标的分值取算术平均值得到各城区楼宇(总部)经济最终得分。
四、奖项设置
设综合优秀奖三名,按照楼宇经济得分从高到低取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