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为鼓励创新创业,凡在高新区块内创办(新设立或新迁入)
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以下资助……
(一)标准:按100平方米以内计(不足10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第一年1元/平方米·天(江南区块第一 年全额补贴)、第二年0.5元/平方米·天给予租金补贴。
(二)申领办法:
     1.上报材料
     1)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科技型初创企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
     3)企业租房协议、发票的原件;
     4)企业设立满一年的技术开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5)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科技型初创企业人员登记表;
     2.受理地点
     杭州市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

一、种子资金
(一)资助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2.新办(三年内注册、登记)企业,承担项目的企业注册资本不超过150万元。

     3.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杭州市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水平领先,具

     备一定成熟性的项目。
     4.申报项目实际投资应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申报时已发生实际投资额占计划总投资额的50%以上。
(二)资助标准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在8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助标准单项为15万元~20万元;实际总投资额在50万元~80万

     元的项目,资助标准单项为10万元~15万元;实际总投资额在30~50万元的项目,资助标准单项为6万元~

     10万元。
(三)申领地点
     杭州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
二、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一)资助条件
    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不高于300万;
    2.自注册成立到管理中心的申报截止时间不超过36个月;
    3.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5.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6.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
    7.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

    色产业基地(包含软件产业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创业项目予以重
    点支持。
(二)资助标准

    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立项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40万元。所有申报项目需经项目组织单位立项支持,地方

    支持金额不得低于15万。
(三)申领地点
    杭州市高新区创新基金服务机构(杭州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
    地址:杭州文三路199号1号楼办事服务大厅一楼创业中心窗口
(一)高新区块是指:

    1.江北区块:天目山路以北,莫干山路以西,余杭塘河以南,

      丰潭路东范围内.
    2.江南区块:滨江区范围内.
(二)科技型企业是指:企业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设立第一年

    在职从业人员在250人以下,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在20%

    以上,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

(三)企业的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和财政收入在杭州高新区(滨江).

联系方式:
1)工商注册窗口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99号办事大厅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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